为“十五”计划献计献策征文本报讯(记者 潘剑凯)浙江省将鼓励和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。昔日在农民心中高不可攀的“农转非”在该省即将成为历史。
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的《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若干政策的通知》中规定:农民在小城镇建成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、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,均可申请转为城镇居民户口。近期将先在县(市)政府驻地镇、中心镇和经批准的省试点镇施行。而且从今年起,农民进城镇落户不再受“农转非”指标限制,各地按实统计城镇居民户口。文件还明确规定,各地在办理户籍迁移登记、发放统一的城镇居民户口簿中,均不得收取城镇建设增容费和变相收取各种基金。
同时,针对大中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大中城市采取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,优先引进高素质人才,引导人口集聚。对大学毕业生的进城落户条件可适当放宽,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先落户,后就业。
根据此文件,2001年起该省各地将取消进城人口控制指标。热线电话:(010)63185963